指南
信箱和虚拟办公室当不了 FDA 美国代理
食品设施的定义里就写了这一句。美国代理不能是信箱、答录机或代接服务,也不能是代理人并不在场的其他地点。
更新于 2026-08-24
先把结论说清楚
21 CFR 1.227 给美国代理下定义。住在美国或在美国有营业地点之后,还有一句:美国代理不能是信箱、答录机或代接服务,也不能是担任境外设施代理人的那个人并不在场的其他地点。
只租一个套房号、代收信、前台并不为你的工厂工作的虚拟办公室,过不了这一句。UPS 信箱、共享办公的邮件格、带“FDA”两个字卖的境外“美国地址”产品,同样过不了。
条文里为什么要写“人在美国”
代理是日常和紧急情况下的通讯接口。FDA 会把代理人说的话当成设施说的,把交给代理人的文件当成交给了设施。
地址上如果只有一个箱子,FDA 找不到人。所以这一句是禁止,不是建议。
化妆品指南也是这个意思
境外化妆品设施按 MoCRA 注册时,FDA 指南把美国代理写成:在美国居住或有美国营业地点、并且人在美国。它还写:美国代理不应当是信箱、答录机或代接服务,也不应当是人不在场的其他地点。
食品和化妆品是两套程序。信箱这个问题不是两套。
我们会填什么地址
我们填一个真有人办公的加州街道地址:17731 Irvine Blvd, STE 205, Tustin, CA 92780。目前一年 $299。
FDA 与私人代理公司没有隶属关系,也不替它们背书。我们不会在“代理证书”上用 FDA 标志。
常见问题
公司的注册代理人地址是一回事吗?
不是。州务卿那里的注册代理人是另一套角色。FDA 食品设施的美国代理写在 21 CFR 1.227,化妆品在 MoCRA 下另有规定。
虚拟办公室有真实街道地址呢?
街道不是判断标准。标准是担任该设施代理人的那个人是否在场。
报关行的代收点能不能用?
只有报关行同意担任、人在美国、而且不只是代收点才行。很多报关行会书面拒绝这个 FDA 角色。
FDA 会查吗?
食品设施这边,FDA 会在确认注册前核验被指定的人是否同意担任。同意不等于去现场看信箱,但定义仍然适用。
已经用虚拟地址交过了,怎么办?
改美国代理信息。更换美国代理要在 60 个日历日内提交。
出处
- 21 CFR 1.227:“美国代理不得采用信箱、答录机或代接服务,或其他担任境外设施代理人的个人并不实际在场的地点。” — ecfr.gov
- FDA《化妆品设施注册与产品列名行业指南》:境外化妆品设施的美国代理;信箱、答录机或代接服务不应当算数 — fda.gov
- FDA 关于注册费的说明:FDA 与私人美国代理业务没有隶属关系,它们也不代表 FDA — fda.gov
- 21 CFR 1.234(a):注册信息任何变更(包括更换美国代理)须在 60 个日历日内更新 — ecfr.gov
本文是关于谁可以担任 FDA 美国代理的一般性说明,不构成法律意见,也不因此建立委托关系。
需要人替你办?